我局受理了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站提交的广西雁山区拱桥河河道清淤疏浚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昊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桂林市雁山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15日关于广西雁山区拱桥河河道清淤疏浚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受理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3550902,通讯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政府327室,邮编:5410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