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0 地区:广西-南宁 查看原网址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有关管理规定, 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南宁市政务服务局网站( http://sp.nanning.gov.cn/ )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企业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公示时间为: 202 4 年 11 月 1 8 日至 202 4 年 1 1 月 22 日( 5个工作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 陈述 材料(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 报送我局综合项目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统一由我局综合项目科窗口受理,如所附证件、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请 提供原件 由窗口工作人员核验。
按照《建筑业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的 要求, 为保证审批存档材料的完整,所有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改。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综合项目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综合项目科咨询(联系电话: 0771— 32212 00 ;通信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 33号市民中心B座7楼南宁市政务服务局综合项目科 ) 。
附件: 202 4 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 4 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 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202 4 年 1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