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7 地区:广西-桂林 查看原网址
我局受理了桂林市南湾河(象山区段)小流域环境整治及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桂环办函〔2013〕644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单位: 桂林兴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南湾河象山段区域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 桂林市 象山生态环境 局20 24 年 7月5 日 关于桂林市南湾河(象山区段)小流域环境整治及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 》
(网址: https://sthjj.guilin.gov.cn/xxgkml_29550/ztfl/gszx/jsxmspgs/spxmslgs/202407/t20240705_2712396.html )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
五、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8990501,通讯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2号,邮编:541002。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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