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9
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运营安全,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市内六区道路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许可资质管理的工作措施》(津道运发〔2022〕12号)文件要求,已将市内六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道路运输证》审验的车辆纳入“漏审车辆名录库”,现予以公告。
附件 内容页替换区域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