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由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投发[2024]12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周至县城镇路灯管理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周至县城镇路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该项目终台路段(起点位于楼观镇与关中环线T型交叉,向北延伸,终点止于终南镇与旧G310相交段)安装10米高LED太阳能路灯325套,单侧布置,灯间距为25米,路灯灯头功率120W,色温2800K-3500K,光源初始通光量不低于1201m/w,路面平均亮度主干道2.0cd/m,内置AC220V/DC24V直流电源驱动模块,灯杆采用钢方管,热镀锌塑喷;
2.2 项目地点:周至县终南镇、楼观镇;
2.3 项目投资总额:44968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标段编号:E61012435065z1liKkOa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其他: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 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具合格有效的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 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申请人及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记备案、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行为;
6、申请人未被列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10月01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10月06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6.1 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7家。
6.3 标段名称:周至县终台路道路照明工程,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8.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周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周至县城镇路灯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中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周至县北环路西段 | 地址: | 西安市新城区东元西路东岸阳光6号楼2711号 |
联系人: | 郭工 | 联系人: | 何桥艳 |
电话: | 029-87116493/18629511795 | 电话: | 029-85160588/18165156080 |
邮编: | 710000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兴新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2088376412 |